“老大,快,快带着叶小姐离开。”
小丸子的喊声在山谷中回荡,此地不宜久留,最怕他们捅了马蜂窝。
焰骜当然知道这儿不是久留之地。
他拉着叶惠心拼了命地沿着山下的路狂奔,在奔跑的过程里,叶惠心另一支球鞋也不知被甩到哪儿去了。
三个人也不知道跑了多远的路程,见已经离开了那条原始森林,这才停下了步伐,暗自轻嘘了一口气。
焰骜见女人一双雪白的玉足到处都是红痕,心中那抹微微的刺痛在泛滥。
“很刺激,是吗?叶惠心。”
见男人的脸孔冷了下来,又见他一双利眸笔直地扫落在自己光脚红痕上,脚趾头弯曲。
自己搞得如此狼狈,也不介意他的冷嘲热讽。
“焰骜,我好困,她好饿。”
与野兽僵持了这么久,她感觉整个人疲累不已不说,还处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中。
“去找你的初恋情人去。”
提起陆之毅,焰骜心里就有气,要不是因为那个男人,他与不会千里追踪女人,而跑到这种地方来,险些送了一条小命。
“喂,你这人真奇怪,明明是你整得之毅,要不是你假公济私,他也不会来这种地方,我到现在也没他的消息,这个地方有这么多野兽出没,而且,还藏身有歹徒……”
她为其他男人担忧让焰骜更为光火。
积压在心头多时的怒火按捺不住狂倾而出。
“我整他怎么了,他本来就欠揍,谁让他是你的初恋情人。”
这话很无理,也很霸道,似乎只有与他有关系的东西,他都绝不允许别人碰触,而且,明明这件东西以前都不归他所有,包括现在,可见这男人的傲慢,自私、无理,而且还一个阴险狡诈腹黑。
关键是陆之毅直到现在也不知道焰骜针对的是他,还以为焰排长有多么地器重他,还妄想着立一等功回来。
人家根本是巴不得他去死,巴不得他去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