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公元前五千年开始印第安人就把玉米当成主要农作物了。
繁衍了无数代,它还能没一点进步?
“后来巨舟一路南下。”
“接触的野人部落越来越多,我等又搜寻到许多类似的粮食。”
韩信用力把箱子推到前面。
上面摆着琳琅满目的玉米穗,最小的才两个指节那么大,最大的己经超过了一掌,与后世的玉米品种极为类似。
“不知因何缘故,美洲野人部落中未曾驯养过牛、马、羊、豕,仅有犬类和叔叔说的火鸡。”
“故此互相往来极为不便,少有沟通。”
“信一路南行,发现各地培植的玉米样貌相似,结出来的果实却大相径庭。”
“为保万全,信每样都搜集了一些,免得误了叔叔的大事。”
陈庆又好气又好笑:“你故意的是不是?”
“好呀,出海两年,胆子也变大了,敢戏弄叔叔啦?”
韩信连忙作揖致歉:“信并无此意。”
“不过……”
“最初找到玉米种子的时候,信也和叔叔一样心中惴惴。”
“当地野人种植十分粗放,每亩产量不到百斤。”
“信每天都在想着,返回大秦后该如何向您解释。”
陈庆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等会儿再跟你计较。”
“殿下,您看到没。”
他拿起箱子里大小颜色全然不同的玉米穗:“水土气候不同,美洲野人的农艺也有高下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