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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歌尽浮生 一四四:三年愿筑梧桐茂(3 / 4)

“你才做什么呢?”刘初抬起头来,没有注意到金日单喊她的改变。“我只欢喜活蹦乱跳的兔子,它要是变成一团死的了,我还喜欢它干什么?”

他怔了一怔,这才记起,刘陌曾经提过,他这个妹妹,最不喜欢杀戮的。

“可是,总是要射一回的。” 他慢慢道,将弓箭重新系回马上。

匈奴人善狩猎,可不善于捉一只活蹦乱跳完好无损的兔子来讨好心上人的。兔子的生命太脆弱,让他屈尊射它,已经是很委屈了。若要抱只活的在手上,他怕自己手劲一大,直接捏死了都吃不准的。

“什么叫一定要射一回的?”刘初听不懂。

“匈奴人故早的习俗,剥下自己亲手射下的猎物的皮毛,送给自己的心上人。我来汉地之前,在匈奴所打的猎物皮毛,早就遗失了。所以这猎物,总要重打一回的。”

秋日的阳光下,刘初的脸便慢慢的变红了。他着迷的看,这可是陛下手掌心中最宠爱的明珠,他不过是个异族人,有几成机会能带走她?

因了这对兄妹,他愿意放下自己的匈奴身份,慢慢的,将自己当作一个汉人,尊大汉天子为他的陛下。

“每隔几年,我的父皇总是要去上林苑狩猎的。”刘初慢慢道,“上林苑里有的是狮子,豹子,你若能跟着去,可以慢慢打。”

“哦?”金日单笑吟吟的,“悦宁最喜欢什么动物?”

“我?”刘初想了想,道,“我和娘亲一样,最喜欢雪狐。”

“雪狐?”金日单怔了怔,“那可是少见的很。我在匈奴多年,都没有见过。听说,只有终年大雪的唐古拉山上才有。你怎么喜欢它?”

“因为漂亮啊。”刘初笑道,“小时候,郭师叔远远抱着我看了一回,和雪一样的颜色,眼睛灵动极了,仿佛能说话一般。只可惜,”她扼腕道,“站的极远,一有动静,一溜烟就跑了。”

“你别想啦。”刘初吃吃笑道,“我父皇着人寻了经年啦,都没寻见一只的。”

“不过,”她想了想,又咬了咬唇,道,“你若真是猎了什么老虎豹子的,不要瞎糟蹋了皮毛。送到卡门衣坊,报上我的名号,夏姨知道该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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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鼎六年末,刘彻在建章宫里宣见了金日单。

彼时,长安城的天气已经相当冷了。金日单在雪地里跪了半响,方听见皇帝慢慢道,“听说,你和悦宁公主最近来往甚密。”

“是的。”纵然面对的人是这个世上威权最盛的帝王,金日单依然毫不畏惧,“微臣喜欢公主,自然希望与她靠近一些。”

“好大的胆子。”刘彻的面上不辨喜怒,“悦宁公主是朕与皇后的掌上明珠,你一介匈奴降臣,有什么资格,妄言喜欢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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