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鼎二年三月,使团同商队一同出发。未央宫中政事事重,刘彻便不曾来送。陈阿娇与刘初,将刘陌送到城门前大街的转角。
“娘亲便别再送了。”刘陌含笑跳下车,“让别人看了你们,就知道我身份特殊了。”
“哥哥,”刘初依依不舍的拉着刘陌的衣袂,“你要早点回来哦。”
“知道了。”刘陌拍了拍她的额,“哥哥会记得带礼物回来给你的。”
他年轻的眉宇间扬着不可逼视的自信, 仿佛,城头上,刚刚升起的太阳。光芒万丈。
离情依依,阿娇抑下伤感心思,微笑嘱托道,“回来的时候,你可不要给我带回个身毒姑娘来。据说,身毒的女子都是很妩媚的。”
无关门第,以如今大汉的格局,皇家子弟,是不容混入外族血统的。
“娘,”刘陌一愣,面上渐渐红了,嘟囔道,“你说哪里话?我才几岁?”
刘初扑哧一声笑开来。
刘陌心中好笑,捏捏妹妹的颊,“你还是念念自己吧。你已经十三了。十三岁,可以嫁人了。”
刘初哼了一声,别过头去,却不可避免的,想起了那个少年将军,骑在马上的时候,笑容明亮,胜过阳光。
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他更好的男子么?
听说,霍嬗呀呀学语,是极聪明的。
刘陌挥了挥手,转过街角,渐渐看不见。
元鼎二年,上林苑惊马后整整一年,陈阿娇以一个母亲的身份,送走了自己的儿子,踏上不知前程的征程。
而使团踢踏的马蹄声,也将她的一抹牵念带走了。
此去身毒,离家去国,万里之遥。
她想起今晨离去时刘彻留在她眉心的吻,“娇娇,”他道,语气凉薄,“做为一个母亲,你是多么心狠。”
可是,他少年时,不也曾有一个,仗剑天涯的梦。
只是在现实的弥合中,消散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