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心智聪颖,身骨不错,就送你一场造化吧!”老者微微一笑,说完一把拉过小王成的手,一发力将小王成扔到空中,又接连打出几道掌气,小王成居然停在了空中。老人突然目光如电,脸上凸显红光,手腕一翻一颗褐色的木珠出现,再用掌气将珠子送到小王成的眼前。
“我老人家食山中之酒,一醉千日,不恋凡尘富贵,修道寻真,快乐人莫能知。”说完手掌出现一颗褐色木珠。
“此珠掌灭生,坚硬似铁,世间罕见,如果你愿做我思茅宗弟子就吞了它,若是不愿,我便赐你两百岁寿辰。”小王成心想这不是做梦吧,这样的好事凡人一辈子都遇不到,这老者肯定是位仙界大能,跟着他何止两百岁寿辰。
想到这里小王成一张嘴就吞下了褐色珠子,腹中轰地一声升起一团氤氲之气,炽热无比,而木珠却似一座大山一样缓缓沉入丹田之中,压迫、胀痛,蛰伏。对于丹田王成也是自我审视过,知道自己的丹田一无所有,间或只有一丝缝隙,说是针尖大小也是夸张,其实普通人根本就没有空间,从生到死从未使用过,真是悲哀的一塌糊涂。即便是有些成就的修道之人,穷其一生也不知道丹田的奥秘究竟在哪里。只是因为有了这难得的一丝缝隙,这颗木珠才得以容纳,才开创了一代罕世大能的踏天破界之路。
老者大袖一甩王诚回到了老者身边。
“记住三天后午时在思茅山顶见我,不可错过。”说完老者身形一变居然成了一位身穿黑袍,长相飘逸的中年文士。小王成俯身一拜,抬头时已不见老者踪影。
这个约定对小王成来说极为重要,皑皑白雪,莽莽山原,如何赴约呢?
这里原是是一个山寨,小王成从记事起就跟爷爷来到这里,爷爷是位儒雅文士,每日教王诚和几个小孩读书识字,背诵经文。山寨里的男人白天一起打猎,女人们则砍柴做饭。
可是三年前的一天夜里,王成梦到厮杀和哭喊的声音,等到天亮醒来,山寨一片狼藉,已然没有了人影。
王成没有找到爷爷,但看到了爷爷放在桌上的一封信:“王成吾孙:读此信吾已不在,汝当勤学苦炼,修真得道,救我族人,兴我族类。切记羊皮经文不可遗失,三年后自有造化寻你。
从此,王成开始了一个人的孤单生活。他学会了打猎、做饭,还学会了采药治病。以前,山寨族人都害怕群狼的攻击,可小王成在一次打猎途中化解了群狼危机。
那也是一个大雪天气,王成在陷阱抓到一只小鹿,刚要返回山寨,却见远处一群狼和一群鬣狗咬在一起。
王成将小鹿捆在背上,爬上一颗大树观看狼狗之战。
狼族有大约15只左右,而鬣狗族却有50多只,较小的狼族头狼身材高大鬃毛飞舞,以一对十战力非凡,母狼几乎和头狼相仿,与其它十二只族狼保护一只较小的狼崽且战且退,远远而来。
战斗异常惨烈,只是一息时间保护狼崽的族狼只剩下6只,而对方损失了10只,母狼浑身是血下颚已然碎裂,步履蹒跚,头狼虽然皮开肉绽,但气势不减。
王成看得心惊肉跳,这个高大的头狼他非常熟悉,从记事起,这头高傲的头狼每当月圆之夜每每啸叫于千丈崖上,何等威武,大有傲视苍穹睥睨天下之势。族人见之往往惊恐而逃,而小王成非但不惧,反而心潮澎湃激动不已,居然暗暗下决心长大以后要与之一战征服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