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穿树一招摘花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众人纷纷折服,有个四五十岁的兵士还说:在战场上生死不知多少回,也没见过这样出众的人物。在一片赞扬声中,梁千烈意气奋发地翻身下马,手中的花依旧盈盈可爱,不见一丁点伤痕。
钟序趴在迟衡的耳朵旁说:“连校尉都这么厉害,可想颜王有多厉害了!”
钟序在落难前是大家子弟,见得不多但听得多,知道元奚国那些个森严的等级。校尉统兵三千,上边还有都尉、行军总管、朗将、大将军等等好几层军衔呢。
迟衡则是一般人家出身,出生那年恰是永安元年,皇帝刚就位。迟家祖上有人官至大将军,所以家中藏书不少,到迟父这一代早就没落了。迟父是个迂腐秀才,逃亡时非要把书带上。除了迂腐,迟父还有些文人的傲世情怀,便带着家眷逃进了深山,归隐起来。山高战祸远,过了几年太平日子。因极少见到外人,迟衡也就不谙世事,到了十二岁,只会跟着父亲写写字,倒把那些极深奥的古书看了个遍。
谁知十二岁那年,迟父因病去世。不出半年,迟母也病逝,将迟衡托付给了两个家仆。
两个家仆将迟衡带出山来,结果就遇上了一场乱战,从此走散。迟衡孤身一人,跟流浪儿一样四处游荡,以天为幕以地为席。好几次也被差役匆匆抓上战场,奈何时运实在不济,他一上战场这战一准输,每次都只剩他一人,连投奔的地儿都没有。遇上了同样家破人亡的钟序后,日子过得紧巴了,以前还能吃上饱饭,两人搭一起,连吃的都捞不着。
迟衡一琢磨,自己连刀都没摸过,以前都是拿着铁锹锄头上的战场。看这梁校尉身手这么好,又说会亲自教大家刀枪剑法,应当跟以前是大不一样。
除开这些,他还有一个私心:今天早晨遇上的红衣郎就让自己学骑马要杀敌,指不定他就是从军的呢。
迟衡转头对钟序认真的说:“要是能骑马,呆这里也挺好的。”
钟序笑弯了眉:“就知道你会同意,我也是看了梁校尉的功夫这么俊才心动的!你竟然喜欢骑马?没听你说过呀!你还喜欢什么呀?从什么时候喜欢的?”
见他越凑越近,迟衡脸都红了:“……今早。”
借着取刀的时间,迟衡又跑去河边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被自己误伤的小孩,那孩子鼓着脸不理他。而“半路打劫”的男人原来本就受伤,没法子才会抢迟衡的兔子。看着旧伤添新伤的一家人,迟衡便领着他们去了藏野猪的地方,看他们割了一条野猪腿一家人就地烤着吃,个个兴高采烈。
迟衡悄然离开,循着官道一直走一直走,往夷州城的方向从傍晚走到了星辰漫天。
在衙门府外,钟序手执一杆长枪一刺一挑地练着。见迟衡回来,又高兴又抱怨:“老半天的你上哪里去了。”
迟衡抽出梁千烈的长刀。
钟序拿着看了看,摇头说:“我还是喜欢枪,使枪的时候离人远,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我也不爱这种长刀,我喜欢大刀,很大很重的那种。”迟衡认真地说,“任何一种武器,用好了都很可怕。就像梁校尉的流星锤,我小时还玩过呢,绳子又软,抡起来就砸脚,想不到能这么可怕。”老树尚且如此,要是砸在身上,啧啧,一砸一条命。
“阿衡,你像使刀的人,狠得下心又有劲。”钟序收了长枪,“我明天就问梁校尉去,让他教你刀法。对了,我刚才学了长枪十八式呢。”
迟衡笑了:“这一会儿你就十八式?我要练刀,练一式就练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