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三个星期了……”
话音刚落,那人眼睛却突然瞪大,难以置信的望着自己的胸口,此时竟多了个骇人的血洞,血淋淋的心脏似乎仍然正在跳动。
“废物。”
吴翔宇厌恶的吐出两个字,顺便用手帕擦了擦手,同时使了个眼色,其他人连忙面无表情的收拾起尸体,除了司空见惯以外,仿佛显露出一丁点害怕的神态,就会大难临头。
“轰轰!”
几枚炮弹稳稳的落在北门口,虽说没将城墙轰垮,可还是炸出了好几个大窟窿,更是炸死炸伤了好些人。
留守在那儿的士兵全都做好了准备干仗了,却看见天空中亮了一发信号弹,正是提醒他们鸣金收兵。
“终于完工了,今儿个怎么着都得去洗个荤脚!”
“真踏马没出息,等你们到交公粮的地步就知道什么叫年少不知精宝贵,老来望比空流泪。”
“怕媳妇儿就直说,还给我装上了,你媳妇儿能用你吗?就你那点儿零碎,还不如找根黄瓜。”
“话不能这么说,黄瓜现在多贵啊,我上次看见了,他老婆用的是胡萝卜。”
“都踏马滚蛋!”
弟兄们勾肩搭背的说着荤段子,个个都不是什么好鸟,一路打闹着回了北城区。
尸潮也被尽数消灭,这种守城打的都是消耗战,统计下来光是子弹就不是个小数目,更何况那些炮弹打一发就少一发。
好在一百多万的尸潮没了,榕城起码能安生好几个月,丧尸又不会下崽,长此以往下去,以后连凑一股百万尸潮不知道得费多大的力。
“卧槽!”
骑着四万的刘三千从城中心一路装逼到北城区,身后带着一帮人招摇过市,公路两旁的行人跟住户啧啧称奇,看见这么大头泰迪狗连忙拍照发朋友圈。
“那不是刘三千吗?我在他那儿按过摩,他还摸我的胸,揩我的油!”
听到这句话的刘三千差点儿从狗身上摔下来,寻声望过去却没找着造谣的人,谁料四万竟忽然半跪了起来,用爪子朝一个方向指了指。
“玛德是你啊,我说怎么有点儿耳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