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光瞳孔凸出,眼中布满了血丝,更显狰狞可怕。“他的腿接不回去,你的腿儿也别想要了。”
小光是大光的亲戚,也是第一批跟着大光到河间混的,一块砍人,一块抢劫,一块躲避警察的追捕,是真正的难兄难弟。
小光落的现在这个下场,大光心里很不好受。
看着小光那凄惨的样子,今年回去,大光不知道该如何给他的家人一个交代,更不知道日后该如何面对小光。
是他,是他带小光出来,导致他现在这个b样儿。
大光很愧疚,早知道会造成今天这个局面,当初还不如让小光在家里种地算了。虽然穷了点,但最起码活的自在,身上零件能够完整。
同时,看着小光的惨状,大光心里隐约有些不安,心里生出兔死狐悲的错觉。放佛躺在手术台上的是他一样,在酒吧里边的时候,大光一度想要拔枪,数次跟死神擦肩而过。
难以想象,倘若那个时候拔枪了,估计自己连躺在手术台上的机会都没有吧!
连胡狗都死了。
现在想起来,大光都是一身的冷汗,受精了都。
无论出于私心还是霸业,必须整死施满江。
大光上前一步抓着小光的的手,咬牙切齿道:“兄弟,你要挺住,那个王八蛋,我已经让阿甘去弄死他了。”
小光躺在床上,脸上已经没有人色了,看着就跟死了七八年,从坟圈子扒出来的一样。
那张脸,呈现出毫无生机的青色,嘴唇子发白,干裂。
整个人躺在那跟已经死了一样,奄奄一息,眼皮耷拉着,一点生气都没有。
伤口依旧隐隐的作痛,只是时间过去那么久,因为失血过多,导致伤口的神经末梢全部死亡,到现在已经感觉不到疼痛,几乎彻底失去知觉。
这条腿是彻底废了,就算人救活了,以后也是个残疾人,可以去领证吃国家粮了。
另外一边,阿甘已经带着人赶到护城河的美食街。
晚上十一点左右,美食街人来往熙,热闹非凡。
毗邻美食街的,有一个比较破旧的社区,很多的小巷子,没有路灯,幽深昏暗。
此时,昏暗的路灯下,集聚着一群吊毛,以阿甘为首的十几个广鸡人扎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