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光小光到上上酒吧,想掠过胡南帮的地界,占为己有,然后卖毒品。
毫无疑问,毒品是超级暴利,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铤而走险。
广鸡帮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已经到了一个瓶颈,目前最差的就是钱。
光是车站,一年三两百万的收入,已经远远跟不上大小光日益膨胀的胃口。
有钱才能够勾搭上那些贪官污吏,有钱才能够成为人生人,才能开公司洗白,转型,成为正儿八经的生意人,受到国家的保护。
谁知道,突然蹦出施满江这么个玩意儿,大光甭提多恼火了。
还没跟酒吧老板商榷,也没跟胡南帮的火拼,就被鈤成狗了。
“大王派我来巡山,抓个和尚做晚餐,山涧的水,无比的甜,不羡鸳鸯不羡仙……”
电话拨通,阿甘走到拐角,脸色有些凝重,胡狗的死让他生出一种兔死狐悲的错觉。“老大,没找到人,有很多警察。”
“还,还有……”
“胡南帮的胡狗死了,尸体在这呢!听目击者说,应该是死在同一个人手里。”
警察已经找了一条白布把胡狗的尸体遮盖住,但是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可以很清晰的看到,胡狗的尸体就像是一条真正的死狗,趴在地上,一摊死肉。
最恐怖的是胡狗尸体的脖子上面,明明有应该是一颗头的地方,却是干瘪的。
显然,胡狗的脑袋没保存的很完整。
旁边的地上,红白一地,那是他的脑浆,散发着一股子腥臭味。
阿甘的脸色有些难看。
倘若他早来七八分钟的话,那块白布下面的尸体,极有可能会是他。“还,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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