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脚脚掌的皮层,全部被片了,剩下白骨森森,这叫庞松如何能够站立?
还是跪着比较舒服一点,最起码没那么痛。
“泽州酒店开业仪式上,我就已经提醒过你,像你这种人,最好别太猖狂,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还是那句话,施满江是一个和平主义爱好者,回南华,只想着安分守己当一小老师,教育好苟冬冬他们那帮犊子,陪伴萧玥玥成长。
可特娘的……
“给你机会,你不中听啊!跟我斗,你有这个实力吗?”
想起菜菜同学无辜惨死,施满江怒意滔天。“砸了我的健身房,我没意见,可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弄死我的员工。那孩子才刚二十出头,人家父母辛苦拉扯大,还没来得及结婚生子,没来得及享受这个时代,你……”
“铮——”
施满江从巴图腰间摸出一把泛着寒芒的尼泊尔军刀,眼中迸射出一缕寒芒。那血红色的眸子,盯的庞松头皮炸毛,浑身直哆嗦,尿都喷出来了。
“不,不要……”
施满江不想杀人,可是菜菜的同学,正是因为庞松才死的那么凄惨。
总得有人负责。
“不要,不要……”
庞松不断后退,像一条可怜的小狗,在地上爬行,眼巴巴瞅着施满江,歇斯底里道。“江爹,江爹,您听我说,我真的没想跟你斗。是阎三,都是阎三那个混蛋,你可以去跟人打听下,我当初再三叮嘱过他,让他不要乱来,只管盯着你就行。”
“都是那个混蛋,他擅作主张去找你麻烦,我真没寻思让他去杀您啊!”
死并不可怕。
自从庞松出来混的那一天,他脑瓜子就憋裤腰带上,要不是拼着一股狠劲,他庞松岂能在西北称王?
可特娘的落到施满江手里,那真叫生不如死。
和尚找独眼狼要了一管大头针,兴奋剂的一种,给庞松扎了一针。然后庞松的痛觉神经变得无比敏感,这个时候,和尚在给他动刑,用军刀把他脚掌上的皮层,一层一层的割下来。
每一次动手,都间隔一段时间,等庞松做好心理准备,时间的拿捏恰到好处,疼的庞松尿意汹涌,直翻白眼。
几度,庞松想要自杀,可巴图早把他牙齿都敲碎了,连咬舌自尽都做不到。
事实上,咬舌自尽只不过是一种说法,即便把舌头咬的稀巴烂,也不会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