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即重启了刚才的话题,说公司有规定,我的设计费要按照每平米200块收取。
蒋天生转了转眼睛,说,诶!白老师,公司收了设计费,是不是得抽走一部分啊?
我也直言不讳,说是呀,公司要抽走30%。
我已经猜到蒋天生接下来要说什么了,所以毫不避讳的直切重点。
在装修行业,有个行规,那便是收了设计费后,设计师要跟公司分成。
一般情况下,公司要抽走设计费的20%到40%。
万重山规定,会抽走30%,算是行业平均水平。
关于这一点,我是实话实说的。
听完我的话,蒋天生笑了。
说咱把设计分成两部分吧。我交5000块钱到你公司,剩下的块,你给我打个折扣。咱们两边都合适!
嗯,富二代不愧是富二代,利益分配拿捏的很到位。
我略一沉吟,评估了一下其中隐藏的风险,随即醒悟到,蒋天生是个痛快人。
跟痛快人打交道,风险会很小,至少会容易把控。于是立即答应了。
虽然如此操作下来,公司的利益会受损,但我也不是不占道理。
蒋天生并不是公司分配给我的客户,而是我的客户吴先生转介绍来的。
那么,蒋天生的单子,介于公单和私单之间,界限比较模糊。
我当然可以把他做成完全的公单,当作公司分配给我的客户,
同理,我也可以把他做成完全的私单,毕竟客户信息是我自己搞到的。
二者的界限很模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便模糊处理吧。
按照蒋天生的提议,做成公单和私单的融合体。
我把装修合同签在公司,而设计费呢,也会往公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