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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一个伪文青到底有多讨人厌(2 / 4)

这也是薛轶后来为什么一看那种都市小说里室友认识就按年龄老大老二的叫就特别尴尬,那种上世纪90年代可能比较流行,现在男生之间也不是没有撕逼,谁还不是个妈宝男jpg。

其实那些事薛轶就算认真想都想不太起来了,毕业都七八年了,生活的狗屁倒灶连快凸到月球的棱角都能磨平了。

重生对薛轶来说,更多是好奇。

很开心?

或者是复杂?

他可没有啥打爆bat叱诧风云的野望,而成为大作家那是前世傻叼薛轶的想法。

现在,他对重走一遍人生最美好的七八年的滋味更期待。

恶趣味点来说,细致性的感受下,以前的自己究竟有多傻叼,才能一把好牌打烂。

毕竟怎么说也是魔都复大本科生居然差点沦落到混低保,想想都觉得给母校丢人。

余下的,挣点钱,像季老日记里写的那样,多睡几个天南海北的女人,体会一波炮王的感觉也不错啊!

反正不走回头路了。

薛轶略微打量了室友们,便来到自己位子上坐下,也没必要多热络,或是改变谁的印象,那样反而令人奇怪,顺其自然也是一个重生党的自我修养。

不然,爽点从哪来?

仔细打量自己大学时代的书桌,薛轶真心看到了自己当年的那股倔强到骨子里的伪文艺青年做派,“假得瑟!”

入眼一摞书,时刻证明自己是读书人,滑稽jpg。

除了书籍本身经典、精美,书名一般深奥,突出一个与众不同,于凡夫俗子区别开那种,什么英国绅士风,罗马复古风、古典风。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通俗易懂的书名隐藏在不起眼的角落,金某梅?闷骚啊!

右手一个白瓷雕花香炉,薛轶印象中除了放过烟灰就没点过香。

墙壁最里面归置整齐的文房四宝,一手拈花小楷写的还是不错的,当年他将清照姐姐当梦中情人的时候没少练过人家的字帖。

当然重点还是贴在桌子上一左一右的写给自己的话:“坚持你所热爱的,热爱你随坚持的,剩下的交给时间““坚持没有意义,什么有意义?”

薛轶看到就笑了,一句薛轶记得是那时候去第100次投稿失败淘汰写来勉励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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