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楚轩无奈地把choker掀起一个角,给刘乐天看了看。
一道触目惊心的长长的疤痕出现在刘乐天眼前。
“怎么弄的?”
刘乐天倒吸一口凉气,惊异地问。
这么修长白净的天鹅颈,怎么就有这么一道难看的疤痕呢?
吴楚轩叹了一口气。
原来,吴楚轩之前在这个酒吧唱歌时,有个男的喝多了,举着酒瓶,冲到她跟前,借着酒劲儿对她又搂又抱,动手动脚的,还想亲她。
吴楚轩推来搡去,想挣脱这色狼的束缚,没想到一脚踏空,和色狼一块滚到了台下。
没想到她的脖子正好摔在酒瓶碎片上,血流不止。
虽然伤的不深,但吴楚轩是疤痕体质,伤好了之后就留下了这么一道丑陋的疤痕。
爱美的她没法接受自己的疤痕,陷入自卑,终日以choker掩盖,从不以真面目示人。
刘乐天明白了,但她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没关系,你上节目可以一直带着choker啊。而且如果你不想让别人看到你的疤痕的话,我们可以给你单独安排一间宿舍,你可以自己住。”
吴楚轩考虑了好几天,又跟父母商量了许久,最终没有抵御住金钱和成名的诱惑,随刘乐天回了国,参加节目。
她一来就把宿舍的粉嫩床单换成了自带的黑色,因为她喜欢黑色,黑色是她的幸运色。
而且,她也不喜欢打扫宿舍的卫生。她习惯把垃圾攒着,实在看不下去了才收拾一下。
B国民风彪悍,不拘小节,她从小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性格慵懒,就不是个勤快人。
吴楚轩很以自己厚实磁性的中低音为傲,那是她的拿手好戏,也是自己特立独行于寻常女孩的一个标志。
她从小嗓音就比其他女孩低沉,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反而让自己更加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