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今天他在看手机时,这死人头也看到了阎小雨发的信息。
现在,宁浩感觉自己被她玩了!
汪飞宇奇怪地看着宁浩问:“哥们,你在想什么这么入迷呢?”
“我们得去趟一楼。”宁浩顾左右而言他。
乘坐电梯,汪飞宇和宁浩来到一楼,进到收费室。盯着地上找了半天,果然预料之中,耳环在这。
那时,王丽就在帮忙开灯的瞬间,把耳环扔在了这。
试想在那种紧急情况下,她一定慌得忘了拿走耳环,尔后想起来却为时已晚,所以将计就计,只好把耳环扔在这,用来栽赃!
胸大有脑,真是罕见。
这么看来,另一个耳环是在被害者手里。
“拳头!”宁浩猛然说出口。
汪飞宇疑惑:“什么拳头?”
“死者是握着拳头的,一定是挣扎的时候,从凶手耳朵上抓了下来,死死捏住。”
被害者会作出这样的举动,证明她意志正常,不是真疯,而是装疯,这又是为何?
汪宇飞问:“可你怎么证明,这对耳环就是凶手的?而且你看清楚了,这是夹环,有没有耳洞,都可以戴。”
他说的对!
耳环只能起到栽赃陷害的作用,却不能成为指证罪犯的证物。
毕竟警方发现尸体手里的耳环后,必会试图找到另一只,为了尽快结案,矛头只会指向李晴。
擦!现在该咋办,明明已经知道杀人凶手是王丽,却没有证据证明!
闭上眼睛凝神回忆着案发现场,那里最容易与凶手沾上边的是……
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