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因为,我怕丢脸。”林长野一脸平静,低头笑笑。
宣月被逗乐了,“看不出你这么爱面子。”
“不。我是怕丢了我父亲的脸。”
林长野不怎么对人说起往事,他来平城支队时,是从公大毕业后的第五年,带着最年轻的面孔,和最丰富的履历,算得上是平城乃至国内举目难得一见的天才。
还是个小干警时,就靠着敏锐的观察力破获了一起毒|品交易案,为人瞩目。
后来的连环杀人案,捣毁□□窝点,处处有他的身影。
受过伤,拼过命,跳过海,撞过车,最要命的一次,他从三楼跳了下来,就为追上逃跑的劫匪。当时大腿胫骨骨折,医生看了片子,发现他浑身上下的骨头不知有多少处旧伤。
“年纪轻轻拿命去拼,你就是能平平安安活到老,也是一身伤病,天冷下雨都够你受!”
支队附近的医院,医生们都认得他,皱着眉头,又气又心疼。
靠着拿命拼,再加上英烈后代的身份,林长野出身于根正苗红的警察世家,又有一个为了市民英勇献身的父亲,他一路走得很顺利,几乎是平步青云。
可众人眼里的平步青云,其实远远没有看起来那么容易。
叫一个年纪轻轻的少年严于律己,从不行差踏错,面对长他几十岁的犯罪分子毫不露怯,在比他经验老到的刑警面前不卑不亢,简直是超乎常人的艰难。
为了做到这些,林长野每天天不亮就起来跑操,一年四季,寒冬酷暑,体能训练从未落下过。
那年的碎尸案,去垃圾填埋场搜寻受害者尸体时,正是六月酷暑。死者死亡时间超过36小时,蛆虫、尸虫遍布死者全身,血块不仅可怖,且腐臭冲天。
年轻的法医都忍不住干呕,老练的刑警也退避三舍,吐的吐,躲的躲。是林长野穿好防护服,戴上手套、防毒面罩,面不改色和法医一起搬尸块。
宣月听呆了,甚至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
“干我们这行的,还要搬尸体?!”
“你以为呢?”林长野抬眼看她,忽然想起什么,微微一笑,“不过我们干一线的还好,只是看一看,搬一搬。干技术侦查的就不一样了,他们比我们更辛苦。”
宣月一愣,有种不好的预感。
“技术侦查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