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稍稍勒紧的缰绳,遂又松懈了下来,神情坦然的从居凌雪的身边过去了,末了还多看了两眼居凌雪。
激起的烟尘让居凌雪背过身去,呛的咳嗽咳了好久,才缓过气来,咳的胸口疼。
荒郊野外的怎么会出现一队兵马?他们又是去往何处的?
通常情况下,除非是特殊紧急执行的公务,士兵们是不会允许四处走动,出现在普通人的视野当中的。
驻扎在自己的驻地,每日里都有相应的要做的训练,一般当一天的训练任务完成了之后,天色也黑了。
这一小队人马身上穿着的衣服,整齐划一,为首的身上穿着的衣服要比跟随他的随从华丽许多。
还以为陈国会是那种以兽皮作为护具的国度,可是今日看起来似乎好像也并没有那么落后,倒是她先入为主了。
其实两国之间也并没有差距太大,之所以居凌雪,会判定他们是士兵而不是普通的护卫,以他们步调一致的程度就可以看得出来了,
他们面上也覆了铠甲,只能远远地看到一双眼睛,居凌雪顾及自己的身份,怕被人家逮住询问,所以,并没有多看他们,只得匆匆一瞥。
待尘埃落定之后,居凌雪慢慢地从河沟里爬了上来,原本就破烂的鞋子又踩了一脚的泥。
重新站到小路上,居凌雪用力的跺了跺脚,看着自己脚尖露出来的脚趾,鞋子开口了,这布鞋子真的不经穿。
挑了挑眉,她曾几何时会想到自己竟然也有这么落魄的一天。
那些士兵们已经跑得没影了,而她,在眼前这种状况之下,也只能硬着头皮抬脚往前走。
她心里谨记着白老大的话,一直往前走,然后找到人问话。
当真不是一定要待在长渊这里,落脚的地儿没选好是她的问题,怨不得别人。
既来之,则安之。陈国,这处究竟如何,未来她又要通过怎样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复仇计划,这些都是需要细细考量的。
史书上说,有人曾韬光养晦十年,才得了接近仇人的机会,又三年成为仇人的助手,又三年刺杀成功。
想来不知道是哪个人竟有这么大的耐心,好在结局还是圆满的。
张开了口、沾满了泥的鞋子,已经无法再穿了,拖着都是一种累赘。
居凌雪背上一个小包袱,里面只有换洗衣服,除此之外就没有旁的了。
看这地上,还是有些草的,估计会有些扎脚,想了想如果等会儿遇到村民的话,她这副模样应该会得到一丝半点的同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