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将近十天时间过去了,他才看到当初那森林的边际。
茂密丛林,对于走地龙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马踏山河一般直接牵着马车冲了进去。
在森林边缘,这走地龙的马仿佛地位还挺高,一声嘶吼之后,豺狼虎豹之类竟然都不敢近前,只能围绕在四周‘休养生息’,肚子饿也不饿了,等着他们过去。
原本这两匹马就有这样的功能,是走商之人选择的最高级最方便的马,即便绝大多数人买不起,也会花点小钱买上一些走地龙的干粪便,密林中临睡觉前洒在自己营帐的周围,那些野兽也不敢近前的。
而且很少人会买两匹马,一般一匹就够一辆很大的马车,即便是车队,领头的是走地龙就可以了,足够了。
想天罪他们这样一下子买两匹的,倒是给贩卖马匹的商人给乐的够呛,大生意啊!
进入森林一晃就是两天时间过去了。
天罪看哪里都一样,就是找不到曾经跟小剑一起逃难的地方。
小剑也提议道:“要不然能走的地方我们都走一遍,兴许就会想起来呐。”
天罪摇了摇头道:“森林,里面的树木千奇百怪,而且瞬息万变,即便我们真的站在那曾经的地方,怕是我们也认不出来的。对于这点,终年在山上寻找草药的人都很无奈,按照他们的说法,就是贵重的草药会自己长腿跑路,其实不然,它们不会动,只是再次进入森林之后,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的迷路。”
“迷路也会或多或少?”
“嗯,因为在所老客的眼中,家是个固定的方向,只要大体方向找对了,总能看到熟悉的道路,起码会有感觉。但是在森林之中,若想找到单独的一块地方……这只有动物能行,人类却不行。”
“可惜我们不是动物……”
天罪一愣,呆呆的眨了两下眼睛,随后大笑道:“我们不是,但总有是的啊!”
他左右看了看,说道:“再往里面走两天看看。”
接着又是两天,不辨方向,就是乱走。
每走到一个地方,天罪都会扯着脖子大声喊道:“偷露珠的来了!”
这句话让其他人都很疑惑。
但天罪却喊得乐此不疲。
直到第三天的一大早上,当天罪再次喊出这句话的时候,突然从森林里面跳出来一只小兔子。
它愤恨的用漂亮的红眼睛瞪着天罪,仿佛要把他吃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