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也就是这样的道理……
对于善良守序的人来说,邪恶混乱的人,就是他们的天敌,这种敌对本身,就是毫无道理可言的,也没有任何能够转圜的余地,说到底就是所谓的道不同不相为谋!
就像是现实之中的普通人,和恐怖分子之间,其实也是有着绝对的敌对关系,这种关系,本身是不可能产生任何变化的,最终也必定是以一方的完全消亡作为结束!
而罪人和恶人最根本的区别!
就在于恶人是罪无可恕的,是除了直接肉体消灭之外,没有其他选择权的……
但是,罪人,却终究不是完全罪无可恕……
很多时候,一些善良倾向的人,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犯罪,这样的人,往往是可以在进行一定的法律制裁之后,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
而除此之外,一些原本有一定邪恶倾向,但是不严重的人,也往往能够通过刑罚,让他们改过自新,不敢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在现代社会之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是守法良民,并不是看一个人的本性好坏,还是看一个人有没有实际的进行犯罪行为,善良的人,也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犯罪,而流︶氓混混,也可以因为受到律法的震慑,而不敢越过越过雷池太多,最多就是做做一些小打小闹不上台面的行为……
而这两类人的犯罪,往往都是可以通过一定法律去进行修正的,前者固然不用多说,只要给于他们相对安逸的生活环境,他们就不会做进行任何的犯罪行为,他们的犯罪,绝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因为逼不得已的原因……
而后者,只要他们意识到触犯法律的代价,他们就自然而然会受到震慑,从而在法律的震慑下约束自己的行为,不会随意的罔顾法纪!
简单来说,犯罪的人,只要不是死罪,那么终究是有可以被改造的空间存在的!
他们本身,其实很多时候。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只是受到犯罪能够带来的利益的影响,才会进行犯罪的行为,当他们意识到犯罪行为的风险的时候,就会大大降低他们的犯罪**……
这样的人,和纯粹意义上视法律与无物的恶人。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黑玫瑰古堡。
一个国家,想要建立好的健康的人道秩序,那么就必须要在赏善罚罪做出表率……
只有真正把这两点做好了,人道秩序才能够健康的运转下去……
当然,在绝大多数的时候,人道秩序最根本的体现,就体现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之上……
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所有违背这个人道原则的犯罪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然。不管是什么国家的法律,都必定或多或的存在有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