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峰合上红皮笔记本,放在旁边,笑道:“有一天,我听着光良的歌,突然想,每天都应该记下自己的第一次。”
“光良是谁?”
“二十一世纪初的歌手。”
“两百年前的歌手!为什么你会听两百年前的歌?”
“想了解一切时代,想了解过去的一切,也许一辈子都用不上,也许下一秒就用上了,不是吗?”
“你平时有那么多第一次吗?”白露好奇道,“不过,今天的第一次应该非常多,你怎么才写了一点儿呀。我看看行么?”
董峰摇头道:“时机未到。”
“好吧,那听听什么良的歌总行吧。你不会舍不得这点儿电吧。不对,腕机已经坏了。没法听了。”
“其实我是用磁带收音机听老歌。这台收音机我改装过了,外面是太阳能电池板,有太阳就能用。”
白露道:“长夜漫漫,留着点电吧。”
“随你。”董峰说这话时,有一丝惋惜,像这种复古的歌曲,白露果然不喜欢,但白雪喜欢。
人生很滑稽,当初是因为白雪喜欢复古的一切,所以他假装喜欢,后来他真正喜欢上这一切,却和白雪无话可说了。
白露换话题道:“峰子……我听说你四点起床,是真的吗?叫醒你的是梦想吗?”
“没错,我的确四点起床,叫醒我的不是梦想,是奇幻的力量。”
白露不满意他的不正经,又问道:“其实我只是很好奇一点,当时,地震发生时,你为什么要救我?”
“因为你是我同学。”
白露更不满意这个回答,太冷了,浑身又哆嗦了一下,笑问道:“如果是其他同学呢?比如大姐刘晓蕾她们。”
“那我会迟疑更长时间再去救吧。”
“为什么?”
“因为,咱俩关系一向不错吧。”
“如果是我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