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枪!
打死他!
所谓利刃在手,杀心四起,再加上酒精的作用,这手瞬间就紧紧握住手枪,勐地抽出来,顶住对方左眼,咬着牙,“为什么!为什么要欺负我?为什么要逼我!”
鲍勃浑身一震,拔凉拔凉,童孔瞪大。
竟然有枪!
卡察。
大拇指打开保险。
这声音在鲍勃耳边炸响,让他忍不住惊呼,“不要!”
彭!
子弹穿过鲍勃的肩胛骨,直接打穿,这么近距离,对方倒在地上,痛苦惨叫,而另外两个马仔见状,早就魂飞天外,撒丫子就要跑。
可开了枪的高军,就像上了瘾的赌鬼。
红眼了!
他对着两人连开三枪,也不知道是天赋异禀还是能力超群,除了一枪脱靶外,另外两枪全部命中。
果然…
有了枪,游牧民族都变得能歌善舞。
高军站起来,咬着牙,把枪对着鲍勃,只要扣动扳机,对方就死!
但大脑仅存的理智告诉他。
现在不能杀人…
死了人,警察局的作为就不一样了。
如果伤人,没有摄像头,而且还是黑人,更是这种混乱的街区,过两天风头就过了,可要是杀人了,就不同了。
但,他们绝对会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