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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错错错!(4 / 4)

他什么时候突破乐宗的?三十岁不到,居然成就乐宗,这还是人么?

这一刻,除了少数知道内情的人外,几乎所有人都把萧云当成了乐宗境界的级高手。

乐宗境界,这还有的比么?包括乌魂在内,震惊过后,脸色都变得难看了起来。

“曲名,《错错错》!”

三个分身,立于萧云身侧,一个手持二胡,一个手持凤鸣箫,一个手持九霄,而萧云本尊则是怀抱着吉他。

萧云道出了曲名,随后,闭目冥想片刻,三个分身加上本尊,开始了合奏,一个人居然同时精通这么多乐器,不禁让众人侧目,寻常乐宗,就算炼出了分身,也多半只挑一两门乐器,毕竟人力有尽时,同时修炼多门乐器,很难做到门门皆精的,如萧云这般,每一个分身都用不同的乐器,实在少见!

吉他主音,其它乐器伴奏,曲声起,所有人的耳朵都竖了起来,还不错,并不算难听,甚至,还有些悦耳!

豪气催动,吉他的声音慷慨激扬,肆意的挑动着每一个人的神经,不同以往的曲风,刚一开始,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牙套妹,奈何美色,妹妹有这样强大美腿,找个美国妞,空抱着猎色,走了你快点咋了妹子,呀怪兽,奈何美色……”

萧云陡然间一嗓子毫无征兆的嗷了出来,在场众人大跌眼镜。

“他在唱什么?”

“这是歌?那个地方的方言?”

“不懂啊!”

……

看着擂台上那四个萧云满脸沉醉的表情,所有人都傻眼了。

其实,这曲子说不上难听,在地球上,也是一很出名的曲子,只是被几个南越佬给毁了,那个杀马特团体,也正因为此曲,而在华夏名噪一时。

人们谈起这曲子,多是带着嘲弄,但也正是因为这种嘲弄和鄙夷,让这曲子迅蹿红,成为一流行金曲,甚至不少明星大腕儿都纷纷模仿,一时间,被那三个南越杀马特翻唱的这曲子,远远过原曲,被封为新一代网络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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