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03章 五十对五万(2 / 7)

剑走轻灵,胜在速度和技巧。

剑比同等长度的刀更轻,而且剑的攻击方式更加多样化,不论是刺、劈还是撩,都更加注重技巧性,攻击的速度也更快。

刀剑对打时,刀虽然在力量上会有优势,但剑的速度更快,而且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刺的速度也必然会比挥砍更快。

若是对方的刀刚抬手,己方的剑就已经点在对方的手腕或其他要害,那么胜负自然也就会在瞬间分出。

当然了,用剑点刺特定位置,需要极佳的速度与准头,所以使用起来难度也大得多。

所以说到底,刀之所以能取代剑成为军中的制式武器,是因为刀泛用性更强、所需的训练更少。

但一些真正的剑术高手,绝对比一般用刀的人要更难对付。尤其是在一些小规模战斗中,更是如此。

樊存琢磨着,如果这次没能成功,打不过这个云峰和尚,那就可以尝试着把地形给记下来,下次找找有没有剑术精通之类的天赋,再多提升一下自己的战斗力。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马蹄声。

樊存抬头望去,只见道路尽头扬起烟尘,一匹快马正在飞奔而来,上面坐着的是一个光头,毫无疑问,就是云峰和尚无疑了。

随行的几名义军亲信都有些按捺不住了,纷纷掏出兵器。

在樊存赶路的过程中,系统的时间流速是加快过的,已经过去了整整两个昼夜。

在这段时间内,樊存扮演的虞稼轩和这些义军都是马不停蹄,几乎没有太多的休息时间,这才先一步寻着踪迹,赶到云峰和尚去往金军大营的必经之路。

此时终于看到仇人,自然都是磨刀霍霍,恨不得立刻杀之而后快。

樊存一抬手:“都别动,这个人交给我1

说罢,他双腿一夹马腹,向着云峰和尚狂奔而去。

云峰和尚第一时间并没有注意到樊存,他的神情显然相当放松,这可能是因为他压根没想到会有人能跟上来。

等看到一骑快马突然杀出,对着他狂奔而来,而且很快看清楚马上人的身份之后,云峰和尚这才大惊失色,猛地一拉马缰。

唏律律——

战马瞬间人立而起,与此同时,樊存的剑也已经到了!

樊存骑着马,仍旧是用的长枪的打法,两马交错的瞬间刺向云峰和尚的胸口,然而却没想到云峰和尚的战马立起,阴差阳错地挡下了这一剑。

“噗”的一声,棠溪宝剑刺穿马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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