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呀,即便陷在如此困境当中,依旧不忘各种调侃——这种乐观的态度,当真是少见。
“从小练的,比不上你,一拳就能打碎别人的骨头……哎,你为什么和他们打架?”
两个人用母语说着本地人听不懂的话——对方全是西非本地人,一个个黑漆漆的,嘴里则骂骂咧咧的,让时卿少管闲事。
“我偷了他们家顶顶值钱的东西。”斯迪夫笑得很不正经。
“为什么要偷?”
这人可没有偷盗的习惯。
他会承认偷,估计是有原因的。
“不能说。你撤吧,会惹祸上身的。我能应付的……回头,我的朋友会来接应我的……”
斯迪夫对于她的拔刀相助是很感激的,但同时,他又很男人,不想她因他惹上麻烦。无他,围追他们的人,越来越多,情况越业越糟。
“路遇老乡,见死不救,弃之不顾,这叫不仁不义,我可做不出来这种没品的事……”
丢下他落跑,这种丢人的事,她做不出来。
斯迪夫哈哈一笑:“这话我喜欢。这性子我也喜欢。”
“少废话,往那边走,我有同伴在那里守着,我们的车就等在那里,那辆破车,你应该认得的……”
时卿却因为他一句“喜欢”,心脏乱跳了两下——但她心里非常清楚,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种朋友之间的欣赏而已。
最后,时卿到底还是帮他从那群亡命之徒手上跑了出来,在下一个四字路口,坐上车,扬场而去——那些西非人则被突然冒出来的西非警察给拦住了。
而他们就此成功脱险。
这得益于他们开的车,是一辆破车,没牌照,对方没法顺藤摸瓜找上他们。
至于那些西非的黑人警察,则是同事报警叫来的。
事后,时卿直接把人带回了医院,无他,斯迪夫身上不光有鞭伤,对的,他好似被人用鞭子打过一顿,另外还被人捅了一刀,伤口倒是不太深,但是,一直在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