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光闪现,眼前出现了第一次见到他们《花花杂志》主编时的情形:
当时老蛇主编也是随身带有自家杂志社的《花花杂志》,里面有酸泡萝卜的不雅照。
那么,此司空死神随身带的《花花杂志》。里面会不会也有某位偶像的玉照呢?亦或者是某位av女优的片片呢?
嘿嘿,看他这么紧张的样子,杂志页面里一定有猫腻。
有了先入为主的观点,郎乐乐就有了抢看的心思了。
有句话说什么来着:不怕贼偷,就怕贼掂记。
这不,郎乐乐就掂记上了司空死神得紧紧的《花花杂志》了。
再次举手问道:“老师,我写了一部小说,我可以投给你们杂志社吗?在投给你家杂志社的同时,我还可以投别的媒体,即可以一稿多投吗?”
“这个。绝对不可以。”
司空死神又翻到同一页面,继续念道:
“投稿人故意同时“一稿多投”是违法的;而投寄一家出版单位后,未得到答复再改投别处,则要看投寄稿件的种类和时间来定。一般来说,寄往报社是15天。寄往杂志社是30天(以上均从寄出日起算),寄住图书出版者是半年(从收到日起算),超过这一期限,作者便可将作品另投他处或索回稿件。”
“哦。”这次是三个女生同时点头。
因为她们在“南山魔法学院”主修文学。
这有人要问了,魔法学院不是都学魔法吗?你怎么整出了“文学”专业来了呢。
要知道,一个学校的校名,并不代表这个学校只有一种专业教程。对吧?
魔法学院里,有很多专业哦,只不过以魔法专业最著名,侧重点在于魔法专业,让人一听就懂,对于魔法感兴趣的。自然首选魔法学院。
还有些是因为分数的限制,学生们在填志愿的时候,因为各个学校招生的分数要求,而不怎么喜欢魔法的学生,只达到了这所学校的分数。为了有学上,有书念,也只有填这个学校了,但他们是可以主修别的专业,对不对?
话说,武小七和文老九,以及郎乐乐同学,她们主修的是文学,当然对文学比较偏好。
虽然这个时候她们还没有开始工作,但谁能肯定或否定,在以后的职场竞争中,会不会从事与文学有关的岗位呢?
所以哦,她们有必要了解一下,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法》,没有什么坏处,只有好处的,对不对?
这叫“有备无防”。
说不定哪天,会遇到关于“盗版”,“版权”以及“一稿多投”……等问题。如果储备了此专业知识,当遇到此类难题时,就会迎难而解了,对吧。
所以说,知识是第一生产力,绝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