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小的?我可以打最大的那一只!”克莱米以为自己被小瞧了,很不高兴。
事实上要接近鹿群并不容易,因为它们的族群里通常设有‘放哨’的存在,一旦察觉风吹草动,整个鹿群就会拔腿狂奔。
它们的奔跑速度很快,跳跃能力也强,兽人靠着两条腿是很难追赶的,哪怕进入兽化形态。
陶蔚摇摇头:“不是,我想把小的抓回去圈养起来,能活捉吗?”
听闻这话的其他几人不解,阿伦伯挠挠头:“为什么要养起来?”
打到猎物不吃掉,养着又有什么用?
“跟种植一个道理,为了储存粮食。”眼前的情况陶蔚不欲多说,低声问道:“活捉的难度有多大?”
“不难,我去给你捉。”
伊尔萨斯站起身,“你在这等我回来,不准走远。”
后半句完全是命令的语气,陶蔚愣愣的看他说走就走,随即耸耸肩:“没事谁还乱跑了……”
“伊尔萨斯太狡猾了,我要在你前面抓到才行!”
克莱米跳起来紧随其后,压根不问陶蔚圈养和储存食物有何关联。
目前为止他们存储食物离不开盐巴,虽然能保证肉类不变质,但是硬巴巴死咸咸的,吃多了总会腻。
这么两个大活人向鹿群奔去,顿时一阵鸡飞狗跳,他们采取的是围剿方式,虽说各自为营,但不配合着点,鹿群就跑光啦。
其余几个兽人紧随其后,陶蔚独自蹲守在树丛后头,远远观望战况的同时,还不忘留意自身安全。
阿伦伯兄弟也很能干的,所以他们才会决定出来闯一闯,希望能找到伴侣。目前阿伦伯还没有动静,阿焦伯却已经有了苗头,只盼能够早日拿下心仪的豹族雌性。
兽人一旦现身在野鹿的视线中,开始的便是速度的比拼,化成兽形时他们各项体能都有所增长,奔跑跳跃,灵动的尾巴以及利爪。
“我抓到了!”克莱米高兴得拎起一直小鹿,夹在腋下朝着陶蔚跑过来。
小鹿非常幼小,腿脚还很软,它吓得低声哀嚎,克莱米牢记陶蔚要圈养的要求,没有下死手。
正得意着呢,一回头伊尔萨斯也回来了,比他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