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奇景儿!
这男人漂亮,就是白衬衫黑西裤,搭上小细领带,最简单的装束,却穿的妖孽非常,还是要看表情,这样最不该深情的妖孽,却无比深情的看着远方,甚至于留下了热泪——原来那滴泪,并不是绿的。
不是绿的,是透明的,就和现在小赞被折磨过一轮的内心,是纤细而透明的。
这样一个神圣又漂亮的孩子啊!你怎么舍得让他快速的成长!
他的二十岁,该在酒精与霓虹闪烁里,该在血液与斗殴火拼里,该在美人与玉体横陈里,他该什么都不在意,什么都瞧不上,仅仅的,只自私而又高傲的爱着他自己!
爱他美艳皮囊,爱他肮脏灵魂!
明明该这样下流又放纵的活着啊!
可是你现在却把他这样一颗心给泡到血水里了,给泡到了硫酸池子里——疼,快速消失。
你怎么能!
原来爱人是这么苦的啊!情深不寿原来就是这么个体验。
他与她,没有个震撼的开头,一点也没有符合他恶趣味的轰轰烈烈。
他与她,并不是一见钟情,甚至他只是把她当做一个讨厌又神经的女人。
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从把这东西扔到树林之后的抓心挠肝?还是在酒吧看见这东西在烟雾缭绕里自顾自的讲着故事,一只脚还点在地上?是从她信誓旦旦一副认真的表情说要睡顾风?还是真的看到她和顾风裹床单之后的头痛欲裂?
点点滴滴,积重难返。
少了一件,他也不至于如此。
还有一个原因,这东西并不迷恋他,她迷恋的只是他哥,她甚至都没有把他放在眼里,正是这种求而不得,无能为力的感觉,才更让人犯痴。
疼痛也是会上瘾的。
这个漂亮的黑白少年大步走上前,他的衣服就像他一样爱憎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