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章 早市(3 / 4)

李同看着刘叔略有佝偻的背影,鼻子又是一酸,眼眶阵阵发热。

不过,李同还是忍住了,上去很自然地和他打了个招呼:“叔儿早,又来送小云?”

刘叔抬头一看是李同,也笑了,从车上跨了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臭小子,最近又长高了!考完试上叔儿家吃饭去!”

李同看着刘叔斑白的两鬓,主动接过龙头上刘舒云的书包,默默陷入了回忆。

刘叔这辈子其实挺苦的,小时候家里穷,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成为了老三届中的一员。

后来大学毕业,完全靠自己进了政府部门工作,一直勤勤恳恳。

也就是他的这股子勤勉劲儿,得到了原来老农工部副部长的赏识,把自己女儿嫁给了他。

刘叔才算是勉强熬出头,和刘婶结婚生下刘舒云这么个宝贝疙瘩,过了几年舒心的日子。

但好景不长,没几年刘婶得了一场怪病去世了,之后就是刘叔一个人边工作边拉扯刘舒云。

这么多年,刘叔也没再找老婆,除了带孩子,就是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这几年被提成了他们县里的正科。

“叔儿,你这电瓶车是上半年刚买的吧?“

李同看了看刘叔的电瓶车,想起来,之前刘叔好像都是骑自行车送刘舒云,把她送到学校以后,再把车骑回家停好,然后再坐他的公车去上班。

要是刘叔这时候知道,他的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不久之后,将会被司机小王给玷污了,不知道作何感想?

“同子记性真好。可不就是三月份买的么?还不是接送这个死丫头用的!”说着,刘叔宠溺地在刘舒云的鼻子上刮了一下。

“爸,你好烦哦。”正值青春期的刘舒云并不喜欢刘叔大庭广众之下对自己做这种亲昵的举动,于是手一抬,把刘叔的手打到一边。

“好了好了,我不烦了。我走了!”刘叔自讨了个没趣,重新跨上电瓶车就准备走。

临走前,他还不忘拉住李同叮嘱了一句:“同子,高考就剩一个月了,你得好好复习!别让你爸操心。记住了吗?”

“记住了,叔儿。”李同挎着刘舒云的书包,目送刘叔骑着小电驴远去。

“李同,咱们进去吧。”刘舒云穿着一件粉红色的公主裙,不耐烦地催促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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