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干嘛?”
陆光离见我小心翼翼靠近野狼,有些担忧和不解。
我并没有搭话,眼睛死死的盯着前面的野狼,防止它们有异常举动。
还好,它们很乖,蹲在原地一动不动,只是静静的看着我,眼神中似乎夹杂着亲切。
它们越是如此,我心中的疑惑越深,一块小小的手帕居然能让它们放弃骨子里的野性,这件事怎么想都觉得有点匪夷所思。
我渐渐靠近它们,距离它们只有半步之遥,它们没有丝毫异动,静静的蹲着,如果现在我指着它们说,这自己养的哈士奇,估计没有人会怀疑,因为它们在手帕的面前,确实失去了狼的本色。
站在它们身边,我有些愣神,心中犹豫是否该表示下友好,几经犹豫,我伸出右手,摸了摸身旁野狼的狼头。
“呜......”
它发出一声低嚎,不过声音中似乎听不出之前的凶狠,取而代之的居然是似有似无的亲昵。
它用硕大的狼头在我腿部蹭了蹭,或许是在做友好的回应,我的胆子慢慢大起来,小心翼翼的蹲下身子,凑近打量它胸前的印记。
那是一枚红色印记,比硬币大不了多少,印记的边缘并不规则,夹杂着散落的红色斑点,斑点极其细小,并不影响整体视觉。
往印记的表面看去,是皮肤的纹理,所以并不是用画笔或者其他工具画上去的,而是从皮肤里面自然长出来的,类似于人类的纹身。
印记上的图形还算规则,虽然边缘参差不齐,但是勉强可以认出是由三块椭圆形标记相聚而成,整体看上去类似于梅花。
“梅花?”我自言自语道。
“哥,你弄啥呢?赶紧回来啊!”
陆光离见我蹲在野狼的身边,有些着急。
“光离,你也过来瞅瞅!”
我回头招呼道。
“俺不去”
“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