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强摇摇头说:“我已经不是专案组的人了,你去问邓队长吧。他在负责审讯丁浩然。不过我不说你也知道,你也曾经是警察,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审讯期间是不能会见的。再说丁浩然涉嫌故意杀人的证据确凿,人证物证俱在,希望十分渺小。你们还是回去等消息吧。”
说完低头走了。
毕飞扬和周丽红无话可说。
他们知道此事的严重性,却又无可奈何,只好暂时离开。
丁雨墨始终不相信父亲会故意杀人,她认为父亲是冤枉的,要求聘请律师为父亲辩护。周丽红告诉她现在还在讯问取证侦查阶段,丁总有没有罪还不清楚,要是超过拘留期限没有放出来再考虑聘请律师不迟。
丁雨墨泪眼模糊说:“是不是二十四小时后就有结果了?”
“不是这个意思。”
周丽红做出了学术上的理论解释:拘留和传唤不同。传唤是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嫌疑人犯罪的前提下,所采取的一种手段,如果二十四小时内经过讯问,嫌疑人依然不能确定立案,应当立即无罪释放,否则就会触犯法律规定。而你父亲已被刑事拘留,说明侦查人员已掌握了某些对他不利的证据,而不得不采取的一种控制手段。拘留包括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三种。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中,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根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三十七天。若在此期间尚不能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拘留人有罪,就必须对被拘留人无罪释放。
丁雨墨无语了。她没想到司法解释这么复杂。
毕飞扬一直没有说话。他总是在想这么一个问题:丁总失踪的这段时间究竟在何处?他为什么被专案组以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刑事拘留?丁总真的杀人了吗?还是被迫自卫杀人?假若此事属实,那么他杀的那个人又会是谁?他又为什么要杀那个人?难道是精神刺激过度所致?
一时间,毕飞扬陷入了思绪的紊乱之中,找不到能够合理解释的头绪了。
周丽红突然说:“我们要想办法搞清楚丁总之前的藏身之处。”
毕飞扬说:“我也正有此意!”
丁雨墨要跟他们一起去找。
毕飞扬看着她说:“这案子远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复查得多,为了安全起见,你最好还是别卷进来。”
丁雨墨调皮地抓住他的一只手:“不嘛,我就是要去。别忘了,我是你们的助手。”
周丽红把丁雨墨拉到路边的一棵樟树下面,正要劝她,忽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接过来一听,居然是杨局打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