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三房的二小姐,却给了白玉瑾极大的自主权限,由得他去胡乱挥霍。
反正这些牛马羊群,都是白玉瑾自己挣来的,自然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上次赏马会竞买得来的,那三十五万万枚大钱。
虽然由得白玉瑾败家的一掷千金,砸出了一座麸子城来,却也没能用掉多少。
后来又进账了一千五百余头蛮牛、近万只毛羊、三千五百余匹蛮马,各种物资无算。
有如此庞大的家底在手,白玉瑾自然心中不慌。
光是从临近城镇大批量买来,屯在麸子城地库之中的各种粮食,就足够他手下这好几千人吃喝上好几年的!
自从吃喝不愁,手下实力又稳步提升之后,白玉瑾就开始琢磨着在装备上下手了。
不但花大价钱四处购买各种兵械装具,还请来了大批的各色工匠,在麸子城中建起了工坊自己打造。
至于材料,除了打造兵械的铁料,须得从城卫的戎尉手中批领购买之外,白玉瑾手中可是屯着不少缴获的好东西。
例如大量鞣制好的蛮牛皮。
随便一张就有寻常太华土牛皮的三倍厚!
如此优良的皮张,足以制成坚韧十足,防御力可观的厚皮甲、厚皮盔。
虽然请来的这些乡下工匠的手艺,不可能像专擅制甲的大匠那般精湛,可为了保命,精致美观什么的,就完全可以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了。
除此之外,从蛮族聚落中缴获而来的大量筋、角之物,更是制备兵械的重要物资。
旁的不说,光是从南蛮猎骑手中,缴获的那三百余柄“骨角大弓”,就足够武装出一支射手营来。
唯一让白玉瑾头疼的是,这些蛮弓,普遍都是三石以上的大弓。
这种硬弓,和太华族裔惯使的“木柄麻弦”软弓区别太大,他手下根本就没人能够使用,这可就白瞎了这批,让旁人垂涎三尺的好东西。
据说蛮族有三宝,牛羊、弓马、长生不死还阳草。
这其中的“牛羊”,自然指的是蛮子们牧养的各种牲畜,而“弓马”则指的蛮子们视若生命的战马和弓箭。
这种“骨柄角臂筋弦”的南蛮大弓,取公牛腿骨为柄,牛角为臂,以六股牛尾长毛,绞入三股牛筋之中为弦,骨柄腔中灌液银为芯,射之而不颤!
仅弓身就长五尺三寸,臂粗一握,以蛮子那普遍不足五尺的身高,只能架在马背上的弓架上使用,开弓时以足踏为引,远可及二百四十丈,力可穿墙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