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林向华已经拥有了六十八具精心挑选的女尸标本,在那个漫长的过程中,他也和正常男人有一样的通病,那就是把已经看腻的处理掉,否则现在这间房间根本放不下那些日积月累下来的标本。
不对,林向华本人从来不认为她们是标本,他觉得这些尸体还是有生命的,她们可以陪他说话,有时也会特别的开心……
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同,外人不知道在林向华身上发生过什么,所以会觉得他残忍到了新高度,也就没有人能真正懂林向华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男人,虽然他拥有将近十万的手下,但是他犹如古代的皇帝,非常的孤独,就以“寡人”自称了。
那年,林向华十四岁,初中一年级,他学习不好,经常在班里捣蛋,所以和全世界的老师一样,他的班主任把他放在最后一排,一种不言而喻的让其自生自灭,毕竟他不是学校的苗子。
林向华非常的坏,几乎一天把好几个同学欺负的哇哇大哭,最高的记录是把半个班级的同学都打哭,当时也有人反抗过,但是林向华好像是个天生的打架好手,三五个同龄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所以他成了班里的一霸。
初二的时候,从其他学校转来一个女生,这个女生人长得漂亮,学习也好,据说还跟他们班主任沾亲带故,正是性懵懂年龄的林向华和大多数男生一样,一眼就喜欢上这个女生了。
女生名叫叶倩,她非常讨厌林向华这样的坏学生,所以能避就尽量避开他,这让林向华心里非常的不舒服,甚至他在梦里都想把叶倩强行给上了。
初中时期,欺负她或者被她甘愿欺负,那是代表这个男生从心底深爱着这个女生,而且是那种不掺杂一丝杂质的爱情。
林向华能欺负了整个班的同学,更不要说是个柔情似水的小女生,他每天就变得法地欺负叶倩,不是撕了她的书,就是往她的书包里边放各种小动物,甚至还放过套,在对于一个初中女生来说,非常的恐怖,也特别的害羞,没来一个月的叶倩又想转学了。
直到有一天,比林向华和叶倩高一个年级的男生,带着他的同学们,把叶倩堵在放学的路上,那个男人就要叶倩做他的女朋友,叶倩要是不肯,他就不让叶倩回家。
林向华正好碰上了,他就和五个比他高大的男生打了起来,欺负同龄人他绝对没问题,但是比他岁数大,而且个个身高体壮的,一两个也许勉强可以,但是人多了,他自然就吃不消了。
不一会儿,林向华被摁在地上狂揍,但是林向华仿佛天生注定就是走黑道的,他摸起身边的一块砖头,愣是把五个男生的脑袋都砸破,最后一个是他追了几公里,几乎要到那个男生家门口砸的鲜血横流的。
第二天,林向华鼻青脸肿地进了教室,叶倩就主动走上来问他:“你欺负我,他们也欺负我,为什么你还要跟他们打?”
林向华的笑容非常的纯粹:“我欺负你可以,别人就不行。”
“为什么?”
到了今天为止,林向华也没有回答叶倩这个“为什么”,因为在当时就已经是心知肚明的事情。
初中三年……高中三年……
整整六年时间,林向华都是叶倩的护花使者,为了叶倩,林向华可以捡起从来不看一眼的书本,和叶倩考上同一所重点高中,甚至最高考上了处于世界一流的南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