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人烟稀少,大多是古惑仔的混迹之地,死个人都没人知道。
想到这,我一手紧紧的抓起副驾驶上的那把手枪,一脚踩在油门上就直接超了那辆黑色轿车。
这兰博基尼的性能真不是吹的,不过几秒钟的时间就超越了那辆黑色轿车。
就在车尾与黑色轿车的车头并齐的时候,我一手就将方向盘往右边打去。
一个急速甩头,那辆黑色轿车也是踩了刹车。
虽然黑色轿车的刹车踩的及时,但是因为惯性,黑色轿车的车头还是硬生生的装在了兰博基尼上。
我也没时间去管别的,握着枪我就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从刚才就能看得出来。
我根本不敢有丝毫的松懈,一下车我对着驾驶室的玻璃就来了一枪,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凶残了。
枪声一响,那车床和司机几乎同时破碎。
而此时,我透过已经变成了蜘蛛网的车窗看到了副驾驶的那个大汉一手入怀就准备掏枪。
但是我没给他这个机会,此刻我的反应能力已经上升了无数个档次,上升的根本不像自己。
几乎就在那个大汉伸手入怀的一瞬间,我犹如神助般又开了一枪,正中那个大汉的眉心。
可就在此时,一颗子弹也是从车内射了出来。
而这颗子弹好巧不巧,不偏不倚的射到了我的右臂上,一股钻心的疼痛顿时让我跌坐在了地上,而手中的枪也是瞬间脱手掉到了地上,这刀伤与枪伤,感觉真是天差地别啊!
妈的,这车的后座还有一个人。
我根本没时间处理流血的伤口,因为就在我倒地的一瞬间,黑色轿车后座的那个大汉已经走了下来,听脚步声,正在缓缓的往我这边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