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两方又在执法和审判的问题上,僵持了起来。
美方代表认为,可以预见,这个租界将不会设防,而大多数进入租界的人,都会是美国的民众,所以执法和审判的人,理应由美国的警察和法官进行执法和审判。
宋世当然不会答应。
开玩笑,如果答应的话,又和美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又有什么区别?
当和对方谈得筋疲力尽的康特,回到酒店和宋世说道:“如果我们一步不让的话,只有崩盘一途,他们是不可能把全部执法权和审判权让出来的。”然后又说道:“不止美国『政府』,不管我们把租界设在任何法律健全的国家,他们都不可能把所有的执法权和判罚权都让出来的。”想了想又加了一句:“那些法律不健全的小国除外!”
宋世也没坚持,双方又各退让了一步,租界中将成立一个特别的法院,每次审判的时候,都有双方的法官共同审判。
当然,宋世现在连个法官的影子都没有,说这个有些太早了。
至于租界中的执法问题,也是混合执法,而且美国警察的数量,不得低于整体数量的一半,也就是说,租界『政府』可以在租界招募警察,但每招募一个警察,就必须同意另一个美国警察进入租界进行执法。
当然,执行的法律,必须是租界和美国『政府』共同承认的法律,而且租界『政府』独自颁布的法律,在租界内执法的美国警察,也必须执行。
这里说的两方共同承认的法律,大都集中在刑事犯罪上面,至于有关民事的法律,宋世却准备把小宋国的法律和美国的法律糅合在一起,制定一部新法律。
而且,美国『政府』在宋世的强烈要求下,也承认了宋世拥有的庇护权合法。
之后,就是美国『政府』最为关心的税务问题,原本美国『政府』,还打算对租界内的居民和企业进行税收,但宋世一步不让,坚持租界的税收由租界税务部门收取、支付,美国『政府』不得『插』手,最后快要闹到一拍两散的地步,美国『政府』,才不情不愿放弃了全面『插』手租界税务的打算。
但是,两方还是进行了妥协,在租界中有工作签证和定居许可的美国居民,在租界的所得,美国『政府』不得收取个人所得税,同理,在租界经营的企业所得,也由租界『政府』收取相关的税费。
但这还有一个前提,租界不得滥发工作签证和定居许可,由美国派人监督,这一条是美国『政府』强烈要求,宋世最后只得让步。
可以预料,当租界成立后,被美国高额税率压的喘不过气来中产阶级和富人阶级,向租界的民政部门申请定居的队伍,那叫一个壮观啊!
当然,这是后话!
到此,租界的情况已大致成型,接下来的无非就是制定一部让双方满意的法律,然后在一些细节的问题上,精雕细琢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