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白白后,这才拿出一把匕首,挂掉脸上的胡渣。
弄完一切,杨煜才是弯腰看着自己的脸蛋,露出满意之色。
“对嘛,这才是本帅哥的正确打开方式...”
杨煜自恋道,在离州独自一人生活三年,他练就了一个强大的技能,那就是自恋。
无时无刻不在夸奖自己,目的就是为了找存在感。
最夸张的一次是,他看到一只老鼠,竟然忍不住和老鼠赛跑,最后把老鼠吓得钻到洞里,他还不忘自恋的大声喊道,“哈哈哈,本帅哥气势有增加了...”
可以看得出,杨煜的性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看起来他变得随和了,其实不然。
而是他知道,杀意一出,他将是凶狠无比的刽子手,将会毫不犹豫干掉敌人。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变开朗了,也变得更加坚毅!
“洗呀洗牙洗澡澡,宝宝...少不了...”
杨煜一边哼着歌,一边开始清洗他的下身。
“喂,兄弟,那水里去不得,有水鬼!”
杨煜洗得正欢,一个洪亮的声音突然传来,吓了杨煜一跳,连忙蹲下身子。
看了看四周,他看到一个大汉正对着他大声喊道,示意他赶快离开水塘。
“水鬼?”
杨煜一愣,眼神一凝,往水底看去。
只见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正潜伏在水底,用着深寒的眼生看着自己。
“妈蛋!真有水鬼啊。”杨煜吓了一跳。
不是说他害怕水鬼,而是他自认为霸气,强壮的身体就这样被水鬼看光了,心里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