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房间的灯一直亮着,他可能在画画。
夜越来越深,一些人陆续从外面回来,走进楼道。
有个人从楼道走了出来,雨搭的灯亮了,照出了这个人的脸,骚叔愣了一下,想躲已经来不及了,这个人正是阿甘,他捧着一束玫瑰花!
幸运的是,阿甘对骚叔视而不见,他走到骚叔跟前的时候,甚至把玫瑰花放在长椅上,蹲下去重新系了系鞋带!骚叔一动不动,继续看着楼道。阿甘系好了鞋带,又抱起玫瑰花,走了,他从始至终都没有看骚叔一眼。
骚叔依然不动,依然看楼道。
他用余光感觉到,阿甘拐个弯儿不见了,这才迅速地看了看手表,11点了,然后站起身,追了出去。
他快速走出小区,阿甘还在他的视野里。他上了车,尾随在阿甘身后。
阿甘一直木讷地朝前走,一直没有回头,他走路的姿势有点像梦游。
终于,他来到了一条灯火通明的大街上。此时的密云小城,已经没几个行人了。骚叔放慢车速,和阿甘拉开了一点距离。
阿甘走到一个很大的清真餐馆前,停下来。
漫画中的清真餐馆!
这家餐馆地处十字路口,入口呈90度角,很气派,大门是穹顶形状,一半鲜绿色一半艳黄色,门匾上写着汉文和维文。阿甘避开正门,躲在了餐厅一侧。从餐厅出来的人,根本看不到他。
骚叔靠边停下来。他熄了火,关了灯,打开了双闪,想想又关掉了。他藏在了黑暗中。从这里正好能看见阿甘的身影。路灯照着他,那张脸显得更加苍白了。
大概10多分钟之后,有个女孩从清真餐厅走出来。
她穿着一件黑白条高领毛衣,酱色皮夹克,单身一人,没有同伴。她出来之后也没有打车或开车,一个人沿着大街朝前走去。
阿甘的视角应该看不到这个皮夹克女孩,但是他从藏身处走了出来,在背后看了皮夹克女孩一眼,然后慢慢跟了上去。
骚叔赶紧发动着了车,也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