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笑容扩大,声音也提高了些:“可惜啊,让你们失望了。”
“你到底是谁?”安世南瞪着空中那根本看不清的影子质问,“你不是冯少爷。”
“我从来没说过我姓冯。”冯义山的笑容很恶劣,像在逗耗子的猫。
他看向邹杨,眼神慢慢冷了下来:“邹杨,我真是没想到,邹士军认回来的私生子,一个平凡无奇的富二代,真实身份竟然是雷神!我一直以为雷神都是高高在上,不理人间疾苦呢,没想到,雷神竟然也有生活在人间的。”
他说着,突然摇了摇头,惋惜地说:“可你这点本事真让人失望,我还以为要费点心思才能让你为我行雷,现在看来,我太高看你了。”
“行雷”两个字像一记重锤敲在邹杨的心头,他眼角跳了跳,忍不住问:“你是衫城无名氏?”
虽说人修炼比动物修炼多了许多天时地利人和,但一个普通人想修炼到渡劫最少也需要几十年的光阴,冯义山才二十出头,怎么可能是无名氏!
“无名氏?嗯,也对,我活得太久,久到我也不记得自己叫什么了,让我算算啊,”冯义山装模作样地掐着手指头数,“我叫过张三,叫过李四,叫过王五,叫过赵六,哦对,我最近叫冯义山。”
“你夺舍?”颜语薇的脸色瞬间惨白,她曾听家里人说过,有些不走正路的修行者会定期给自己更换肉身,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夺舍,夺舍既能延长寿命,又能适当躲避天劫。多换几个身体,连老天也不晓得哪个才是原本要渡劫的人。
“小丫头有点见识。”冯义山赞赏地看了颜语薇一眼,目光再次转到邹杨身上,说:“我本想靠丹药来提升修为,抗住天劫,飞升得道,可我的丹炉被你毁了……”
邹杨一惊:“西关湖的水怪是你放的?”
“不不不,”冯义山摇了摇食指,“水怪在湖里生活几百年了,我只是让它有点用武之地,可惜,还没练成神丹,它就被你劈死了。”
邹杨被他聊天气一样的语气激怒了:“你用那么多人命炼丹就不怕天打雷劈吗!”
“怕啊!当然怕!”冯义山故作惊恐地说,“我要是不怕天打雷劈,又何必不停换身体,你以为这些凡人的身体我能看得上?”
他的语调一转,肆无忌惮地说:“可我现在不怕了,你这天打雷劈有何可怕?老天真是待我不薄,让我遇见了你,我真的要好好感谢你,让渡劫变得如此简单。现在我渡过天劫,已得大道,你说,我还留着你干嘛,嗯?”
他的笑容一点点收敛,卫生间内的空气仿佛都随之凝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