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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章 入阵(二十三)(4 / 5)

罗士信初入军伍时用的是长矛,后来之所以改用马槊,便是得张须陀指点。

一身军中杂七杂八学来的本事去芜存菁,练成了一身正途武艺。

那位张须陀也是大隋有数得名将能臣,如果罗士信不是自身天赋出众且有惊人手段,张须陀也不会如此栽培。

从这一点也能看出,罗士信得本事至少不会在秦琼之下,论禀赋和悟性肯定还有所过之。

毕竟不是所有武人都能弃矛练槊,还把马槊练到炉火纯青境界的。

不过徐乐在经历这么多之后早就知道军中根本不是什么心思单纯的乐土,行伍之中龙蛇混杂,尤其是这么个年头,军中更是混着各色凶神恶煞。

固然是个以力为尊得地方,但如果只有用力没有脑子,肯定会被人吃得死死的。

不是被当作好用的枪头四处征战累死拉倒,就是被人惦记上最后可能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自家这等武艺头脑都差点被刘武周算计,就别说罗士信那么个半大孩子。

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靠着一身神勇得主帅赏识,本就容易被其他人当作眼中钉。

不管他再怎么勇武,又怎么斗得过那些老兵油子?

若不是有贵人相助,罗士信别说取得今日的名声,就是性命都很难保全。

他的贵人就是秦叔宝。

两人当时都在张须陀麾下当兵,又都是靠着一身本事积战功蹿升上来的新贵,自然就容易亲近。

两人又一见投契索性结拜为手足,从此秦叔宝就成了罗士信的兄长。

秦琼本领高又素得人心,军中将校大多买他的账,有他这么个好大哥护持着,也就没人敢对罗士信下黑手。

罗士信不是个糊涂人,在军中待久了也知道是怎么个环境,自然就能明白秦琼对自己的好处,是以从心中把他当成兄长看。

不管是在张须陀麾下卖命,还是后来弃隋落草加入瓦岗,再到四处转战甚至和昔日将主反目,罗士信都追随秦琼脚步形影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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