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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番外十(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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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天河一直觉得自己倒霉,从穿越起就倒霉。

要不然,他一个钱财两不缺的黄金单身汉怎么就穿成了个钱财两都缺的倒霉蛋?

哦不,原主还是有十亩田的,要不然也不至于被打算图财害命的叔父、叔母给算计了,也不至于丢了性命.......

十亩地!他在国外买的一个小庄园后花园面积都不止这个数!一想到这个,宋天河就觉得牙疼,这得多没脑子、多冷血才会为了区区十亩地去害亲侄子的性命?一想到原主的死连累的自己倒霉的穿越过来,宋天河就更是牙疼.......

真是倒霉他妈给倒霉开门——倒霉到家了。

宋天河根本不想为了十亩地和这些没脑子的冷血玩意周旋,他隔天就动作利落的收拾了东西,低价把地卖给了地头蛇,带着钱还有那个和他拍卖会买到的一模一样的玉扳指,直接跑去参军了——寒门子弟,要往上爬除了科举也只有从军。而寒门倘若要走科举这条路,书本费、师资费、赶考费......种种费用一百亩地都不一定够。再说,宋天河可不觉得自己穿越一回就能考过那些苦读数十年的人,所以,他也只能从军。

至于害死了原主的叔父、叔母,倘他能够功成名就,到时候对方是生是死都不过是他一念之间罢了。

宋天河平生从来都不甘平淡,他信奉的乃是“富贵险中求”,所以他一穿越便直接选了这么一条路。

甚少有人似他这般十四岁年纪便要去参军的,收人的官兵倒是怔了怔,后来还是领头的那人上来瞧了瞧宋天河的身板,捏了捏他细瘦的手和腿,懒懒的说了一句:“白长了这么高个儿,腿脚没力,浑身都没几两力气。你去从军便是去送死,还是趁早回去吧?”

宋天河不以为意的冷哼了一声,直接抽了边上武器架上的长缨枪,几下子就把跟前挑剔他的人给撂倒了,虽然一是占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二是因为使了巧劲,但宋天河这般的能耐,足以叫旁人都另眼相看了。

自古以来,军中便是靠本事说话。反正,那领头收人的官兵虽是摔了个大跤却也不气,反倒是哈哈一笑,赞一句:“好,算你小子有血性,有天赋!”说着,便把宋天河收入军中,直接调到前线东洲关,可以说是边疆一地最危险的地方之一。

昂贵的珍珠需要小心保管才能光彩如初,珍贵的巨钻却需要毫不留情的一刀一刀的切割方才可以璀璨生光。

那位收人的官兵不过是个无名之人,可他遇见宋天河的那一日却是足以载入史册,因为那是宋天河辉煌的开端。

宋天河随着一队新兵顺道压送一小批粮草去了东洲关,因着冬日里下了几场雪,路上湿滑难行,新兵里头又多是没经验的,一路上难免多耽搁了几日。没成想,还未到东洲关便先遇上了劫道的土匪。

越是临近边境,就越是荒凉,地上的硝烟和鲜血似乎从未散去过,带着一种泥土亦或者鲜血才有的腥味。而那里的土匪也是十分的嚣张——能从乱军和烽火里头存留下来的,自是有刀械、马匹,甚至论起凶悍彪勇来甚至还胜过了那些训练不足的新兵,所以他们有嚣张的本事。

所以,当数百土匪从山坡上策马而下,一群土匪先是围住了领兵的许副将,砍死了对方后,不过是手起刀落的功夫,人头落地,热腾腾的鲜血淌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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