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看了一眼小白,哦了一声,松开了小白的衣袖,去拉肖奴颜的手臂。
“小白,我们去买几件衣服给胭脂,然后离开乐城吧。”
“好,听娘子的。”
小白带着肖奴颜跟胭脂,是一路的游山玩水的回西凤大陆去了。
每经过一个城池的时候,胭脂必定拉着肖奴颜去海吃海喝一顿。
十来天的相处,胭脂已经不怎么怕肖奴颜了。不过很听她的话,胭脂感觉的出来,叔叔也很听婶婶的话,所以她也要很听话。
胭脂能告诉肖奴颜的只是,叔叔很有钱,有很多,很多钱,具体有多少,她说不出来,只知道很多钱。
胭脂不懂,为什么叔叔家的婶婶变的这么小了?她记得好像比自己高的,现在却比自己矮很多了。而且婶婶太冷,好像一块冰的感觉。
她记得好像是叔叔是一块冰的,婶婶不是的。
肖奴颜告诉胭脂,那是因为胭脂长高了,所以婶婶矮了。不这样说,肖奴颜担心她某一天受不了胭脂的刺激,吐血了。
胭脂问小白,爹爹哪里去了?肖奴颜才知道,原来亚布也是半个奶爸。
胭脂有老虎的天性,经过小树林的时候,都会引来一阵的杀戮。
杀的是禽类野兽的是鸡飞狗跳的,她却玩的特高兴。
害的肖奴颜顿顿吃烤肉,吃的有点想吐了。
就像现在,一地的死野鸡野狗野猪野兔子野鹿的。肖奴颜不淡定了,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感觉吃了带魔石的肉,她似乎胖了不少,原本小巧的脸,现在都带上婴儿肥了,这都拜胭脂所赐。
而且,这几天,她总感觉自己的肚子一直隐隐作痛的,她怀疑,是不是野味吃多了,有寄生虫了?
“好了,胭脂,把这两只兔子留下了烤了,其它的都收了魔石,你跟你婶婶把魔石拿吸食掉,叔叔去烤肉。”